同居的女人

 

创世记 3:6-13

于是女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做食物,也悦人的眼目,且是可喜爱的,能使人有智慧,就摘下果子来吃了;又给她丈夫,她丈夫也吃了。 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,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,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,为自己编做裙子。 天起了凉风,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,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,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,躲避耶和华神的面。

耶和华神呼唤那人,对他说:「你在哪里?」 10 他说:「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,我就害怕,因为我赤身露体。我便藏了。」 11 耶和华说:「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?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?」 12 那人说:「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,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,我就吃了。」 13 耶和华神对女人说:「你做的是什么事呢?」女人说:「那蛇引诱我,我就吃了。」

你还记得那句天下最罗曼蒂克的那句话吗:亚当说夏娃是他的骨中之骨,肉中之肉。但是在这里,他称夏娃是神所赐给他的,与他同居的女人。

从骨中之骨,肉中之肉变成同居的女人,这差别有多大,你知道吗?前者是不能分离的,是贵中之贵,后者是可以随时分开丢弃的。

这就是罪进入关系之后,对关系的影响。所以很多两性关系里都要求不要看对方手机,因为一看手机,就不得不分开了,因为手机里有见不得人的第三者第四者,太多偷吃的留痕。

什么是罪呢?就是明知故犯,就是违背了神的话。有趣的是,神的话也是我们对抗诱惑和试探的惟一武器。

试探和诱惑都有这些特点:好做食物,悦人眼目,且是可喜爱的;换句话说就是肉体的私欲,眼目的情欲和今生的骄傲(约壹2:16)。当我们被引诱之后,第一个冲动就是离开神,然后封闭自己,不再和配偶坦诚。所以亚当和夏娃要躲起来,不敢见神;他们也互相推诿,把罪推给对方,这正是我们经常看到的,互相诿过。

他们本来是赤身露体,并不羞耻。违背神的话,吃了善恶果之后,突然就觉得赤身露体十分羞耻,他们开始学会遮掩。在温哥华有个海滩是专门给喜欢祼体的人晒太阳的地方,因为有些人觉得人的肉体本来是很好看很天然的,为什么一定要穿衣服遮遮掩掩的。那不是犯罪的后果吗?所以他们要享受起初被造的天然。我只是奇怪,他们为什么不会感冒?

保罗说爱的真谛,其中就包括了:不做害羞的事,不喜欢不义,只喜欢真理。真正的爱里含有对神的敬畏,因为神把配偶赐给我们,我们理当以神的爱彼此敬重相爱,远离试探和引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