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士师记〉 16:28 参孙求告耶和华说:「主耶和华啊,求你眷念我!神啊,求你赐我这一次的力量,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!」

阅读经文:〈士师记〉 16:1-31

在这一章的经文里,我们看不到「耶和华的灵感动参孙」这句话了。有的人质疑,参孙身为士师,竟然去找妓女,而且爱上妓女,难道也是出于神的旨意吗?〈士师记〉的作者在写书时,一点不含糊,在这些事上,完全没有神的灵在作工的迹象,参孙被情欲所操纵了。参孙出生时的身份是拿细耳人,但是他破坏了所有拿细耳人的规矩,这就是参孙失败的真正原因。

拿细耳人的律例有三个方面:1.禁戒各种酒类,以及酒作的醋、葡萄、葡萄干,乃至葡萄树上结的,自核至皮所作的各种物品。2. 不可剃去头发,任由发绺长长。3.不可靠近人或动物的尸体,甚至是亲人的尸体。这也是为何当参孙拿死狮体内的蜂蜜给父母吃时,不告诉他们是从哪里取得的。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告诫过他,不可以碰任何死尸。他若说了,父母可能不吃,他还要挨骂。当他在非利士人之地摆设婚宴时,又岂能滴酒不沾?三方面的禁忌,他破了两方面,在最后一项,他能把持得住吗?

失去了妻子的参孙心情上可能十分沮丧,但是他跑去找非利士的妓女时,作者再没有写耶和华的灵感动他。因此,我们知道这是参孙自己的选择,他放纵自己的情欲。可能有的人觉得参孙在出世之前,神已经拣选他,赐恩给他,他就应该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。但是出生在教授家庭的孩子就一定知书达礼吗?那也不竟然。只能说,神拣选了参孙,但是神赐给每一个人的自由意志,参孙也有。神拣选人,但是神不强迫人,可是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。神知道一切,祂知道我们做每一个选择的后果会如何。我们不能把什么责任都推给神,正如孩子不能把失败的责任都归咎于父母。

参孙明知非利士人要害他,却还去找非利士人的妓女。非利士人在城门埋伏,以为把他团团围住,便可万无一失。没想到参孙半夜起来,可能人家不放他出城,他就将城门的门扇、门框、门闩一齐拆下来,扛在肩上,扛到希伯仑前的山顶上。我想那些人以为可以等到天亮,可能在半夜时也睡着了,迷迷糊糊感觉天摇地动,没想到是参孙在拆城门,看到这样的架势也该吓醒了几分,哪里还敢上去跟他打?只怕他把城门丢到自己身上,自己就身首异处了。从加沙到希伯伦大约有六十公里,并且希伯伦比加沙高出一千公尺,参孙就这样背着城门走了六十公里上坡路。想减肥的人会不会很羡慕?负重而行,效果加倍。

梭烈谷 Valley of Sorek ,是非利士地的一个山谷,靠近参孙出生的琐拉地,自犹大山地(以耶路撒冷为起点)经过非利士平原,通往地中海的重要通道,沿谷有亭拿、伯士麦、琐拉、以实陶等重镇。参孙在这里迷上了一个妓女大利拉。非利士人得到了这个讯息,就去贿赂大利拉。大利拉爱钱不爱参孙,他只是她的一个恩客,因此千方百计要套出参孙力量的秘密,以及制服参孙的方法。参孙也知道他的秘密不能泄露,因此骗了大利拉三次。大利拉使出所有的媚功和撒娇的招数,死缠乱求,终于使参孙抵挡不住,把他能力的来源告诉了大利拉。这就是超人变笨人的过程。以前当参孙想制服非利士人时,「耶和华的灵会感动他」,这次是「耶和华已经离开他了」,两种后果何等不同。前者使他得胜,后者使他成为阶下囚。他的眼睛被挖出来,被当作驴子一样地,在监狱里推磨。

但是在最深的黑暗里,神依然赐下希望:「然而他的头发被剃之后,又渐渐长起来了。」这是非利士人没有注意到的。参孙却感觉到了,他渐渐又有了力气。参孙求告耶和华说:「主耶和华啊,求你眷念我!神啊,求祢赐我这一次的力量,使我在非利士人身上报那剜我双眼的仇!」参孙知道他做错了,但是他也知道,只有神才能重新给他得胜的力量。他求告神,神就再次应允他。

非利士人聚集在大衮庙里,在欢庆的高潮里,他们想戏弄参孙,参孙却抱住托著庙的两个柱子,尽力屈身,把柱子弄倒,整座庙都塌了。一座可以容得下三千人的庙,不是小庙,但是借着神的大能,参孙做到了。「这样,参孙死时所杀的人,比活着所杀的还多。」他的家人去把他的尸首取回,放在他父亲的坟里。参孙做士师廿年。

很多人为他惋惜,倘若他不迷上大利拉,是否能更有效地制服非利士人,做更长久的士师?人生没有后悔药,但我们可以从参孙的例子里学习到「求神指教我们怎样数算自己的日子,好叫我们得着智慧的心。(诗90:12)」求主引导我们,在做每一个选择时,有从神来的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