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的工价
撒母耳记下 12:11-12
耶和华如此说:『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。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,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。12 你在暗中行这事,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,日光之下,报应你。』」
以赛亚书 53:4-10
4 祂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,背负我们的痛苦,我们却以为祂受责罚,被神击打苦待了。 5 哪知祂为我们的过犯受害,为我们的罪孽压伤。因祂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,因祂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。 6 我们都如羊走迷,各人偏行己路,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。
神并未轻放大卫所犯的罪,耶和华如此说:「…我必从你家中兴起祸患攻击你;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嫔赐给别人,他在日光之下就与她们同寝。你在暗中行这事,我却要在以色列众人面前,日光之下,报应你。」(撒下12:11-12)
神照大卫自己所定的罪责(偿还四倍)来责罚他:拔示巴所生的长子病死(撒下12:13-18),大卫长子暗嫩被杀(暗嫩玷辱他玛,押沙龙谋杀暗嫩;撒下13:28-29),三子押沙龙叛变(押沙龙在以色列众人眼前,与大卫的妃嫔亲近;撒下16:21-22)、被杀阵亡(约押杀押沙龙,大卫悲痛丧子;撒下18章),四子亚多尼雅谋篡被杀(亚多尼雅被所罗门王贬为平民,后因妄求被杀;王上1-2章),恰巧偿还四倍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