撇下与跟从
马可福音10章17-22节描述一个人来求问耶稣如何才能承受永生?耶稣提到要晓得诫命:不可杀人;不可奸淫;不可偷盗;不可作假见证;不可亏负人;当孝敬父母(这些是十诫律法后半段关于人与人间需要遵守的诫命)。
那人兴奋的回答:「夫子,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。」相信我们周边许多规规矩矩生活的人,若评价自己,应该也不遑多让,得永生似乎应该不难。然而耶稣看着他,就爱他,对他说:「你还缺少一件:去变卖你所有的,分给穷人,就必有财宝在天上;你还要来跟从我。」
「耶稣爱他」是四福音书中少见的描述,看来耶稣喜爱这人的品格表现;接着,耶稣提醒他还缺少一件,就是撇下他所有的,来跟从耶稣。他听见这话,脸上就变了色,忧忧愁愁地走了,因为他的产业很多。
耶稣将「撇下」和「跟从」视为同一件要求,「撇下」辖制我们的权势,才能「跟从」恩赐永生的耶稣,没有「撇下」所有的,就谈不上「跟从」;那人产业很多,忧愁失去产业而无法跟从耶稣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