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陷在网罗里
箴言22:25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,自己就陷在网罗里。
阅读经文:箴言 22:22-25
22贫穷人,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,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。23因耶和华必为他辨屈,抢夺他的,耶和华必夺取那人的命。24好生气的人,不可与他结交;暴怒的人,不可与他来往。25恐怕你效法他的行为,自己就陷在网罗里。
第22-23节:贫穷人,你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,也不可在城门口欺压困苦人。因耶和华必为他辨屈,抢夺他的,耶和华必夺取那人的命。
好奇怪,贫穷人,不可因他贫穷就抢夺他的物。这话很不通,要抢夺应该是抢富裕的,或他东西多的才夺,贫穷的人两个理由我们不应该抢夺:第一个,他已经没有东西了,抢什么?第二个,因为他没有东西所以他很可怜,为什么要抢他?可是这话真的显出我们人这种杮子捡软的捏的懦弱个性。这个世界上的罪,常常就是压制穷乏、欺负那些更软弱的人;让弱者越弱、贫者越贫。
「城门口」就是断定事情的地方,等于就是法院,你不可以在那种断定事情的地方欺压困苦的人。你不可以,但我们会这样做;我们真是很懦弱也很卑鄙。实在很少人像罗宾汉一样专门抢有钱人、劫富济贫(当然劫富也不对),都是做了最卑鄙、最不应该的欺负贫穷的人。你说我没有欺负贫穷的人,但我想整个世界就是这样,不一定在贫穷的事上,譬如说在一个团体里面,一群新来的朋友、迎新会之类,一定都是掌声最多的人继续得到掌声;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身边总是苍蝇多,可能一个比较丑的人需要多一点安慰,就没有人理他。对不起我用这例子,我想其他也是一样,就是锦上添花大家都会做,雪中送炭就比较不会做,我们的个性是这样。求神帮助我们做得恰如其份(圣经也没有说贫穷人就是有理:在审判的时候不可偏袒贫穷人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