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和华所憎恶之事
〈申命记〉 17:15 你总要立耶和华─你 神所拣选的人为王。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;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。
在〈申命记〉 17章里,摩西谈到了一些神所憎恶的事。今年的四旬节从2月17日开始。四旬节的意思是从圣灰日星期三开始算40天,共六个星期,到复活节的前一天的一段时间,一同来思想和记念耶稣受难的意义。在这段时间内思考耶稣为何要受难,以及我们当如何远离神所憎恶之事,实在很合适。
神最憎恶的事就是祂的子民或儿女远离神去敬拜事奉别神,以及审判中要按神的律法,并听从神的判语。比较特别的一点,便是教导以色列人要怎样立他们的王。
有位在查经班学习了一段时期的慕道友问过一个问题:「假如神设定了一夫一妻制,那为什么以色列人的王都娶了那么多老婆?」他从大卫开始到所罗门,如数家珍。可见有很多慕道友对《圣经》的知识并不差。
在这章经文里,神提到以色列人立王和做王的规矩。
1. 立王的时候,要立神所拣选的人为王,这人必定是以色列人,他们的弟兄,而不是外邦人。在美国想竞选总统也要在美国本地出生才行。不晓得有没有哪个国家选领袖时,会去找一个外国人来当?除非是被压迫,否则大概都不会这样做吧。
2.神说,这个王不可以为自己加添马匹;也不可以为要添马匹而带百姓回埃及。马匹只是君王想要的财富之一。有了马匹可以增强作战的能力,但是即使为了增强战斗力,也不可回埃及。因为马虽然是为作战之日预备的,得胜乃在乎耶和华。因此,大卫说:「有人靠车,有人靠马,但我们要提到耶和华──我们神的名。(诗20:7)」 神所要求的便是王对神要有信心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