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种光—「外面的光」与「里面的光」
箴言3章6节 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认定祂,祂必指引你的路。
两种光——「外面的光」与「里面的光」
圣经给我们看见我们身上有两种的光,一种就是眼睛看得见的「外面的光」,一种是照明我们心肠肺腑、代表上帝对我们进行道德审判的「里面的光」,这是良知所发出来的光,这两种光能使一个人的生命产生非常大的价值。
人看人的时候,一定先看人的眼睛,因为眼睛是人的面孔中唯一能反照出光的地方。眼睛是人身上的灯,人看你,就从你绽放光彩的眼睛建立他对你的印象。如果你的眼睛明亮,人看见你,就看见你美丽的外表与光彩。里面的光,使人从里面看见自己,这一点是许多宗教都注意到的。
没有光,就无法显明事物的模样与真实的情况。以弗所书5章13节告诉我们:「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。」你到仓库找东西,一定要先打开灯,因为光能显明仓库里有什么。人的心也需要光,才知道什么当存留、什么当去除,诗篇139篇24节说:「看在我里面有什么恶行没有,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」。
「眼睛」是「外面的光」,「良知」是「里面的光」。箴言告诉我们:「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」(箴20:27),上帝把光放在你的里面,照亮你的内在,使你有自知之明,知道你的心存著什么。人之所以遮住他里面的光,是因为他不愿意听良心对他所说的话,也不愿意听良心对他所做的见证。
里面的光——「良心」
挪威神学家哈列斯比(Ole Kristian Hallesby, 1879-1961)的论文「良心论」说:「人之所以为人,因为人有一个向上帝负责的良心。良心是上帝的代表,是上帝的光,是上帝的声音,照明我们,指责我们,使我们自知我们里面有什么。」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