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利和两个儿子
〈撒母耳记上〉 2:30b 因为尊重我的,我必重看他;藐视我的,他必被轻视。
阅读经文:〈撒母耳记上〉 2:12-36
这是发生在祭司家里的事情,让我们不免联想到教会里,会不会有传道人或牧者,也不认识耶和华?你觉得有没有这个可能呢?美国基督长老会在2015年3月17日投票通过,承认同性恋的婚姻,并修改婚姻的定义。你觉得他们认识神吗?还有更多教会在这之前已经接受了同性恋的圣职人员。你会不会奇怪,为什么他们读的《圣经》和我们读的《圣经》,不一样吗?他们信仰的神和我们信仰的神是同一个吗?很可能不是,因为他们已经用自己的看法,人的看法,取代了神的看法。当人不认识神的时候,他们才会「有胆」这样做。
例如,在台湾时,有的计程车司机会叫我们不用绑安全带,因为「警察不会来抓」;但是在温哥华,我们知道「警察一定来抓」。所以我们在温哥华开车坐车,一定乖乖绑安全带。因为温巿的警察无处不在,你一不守法,他就冒出来。我们认识到这里警察的勤快,所以我们都很守法。我们若认识神和祂的权柄,我们就不敢违反《圣经》的教导,去接受人的教导。所以人是否认识神,从他的行事为人,就可以辨认出来。所以,有不认识神的祭司,也有不认识神的牧师。
「恶人」的原文是「比列之子(sons of Belial) 」,比列是撒但的别名,可见他们的作为何等恶劣,竟被拿来和撒旦相提并论了。以利的两个儿子因为不认识神,虽然是祭司的身份,却什么事都敢做,甚至抢取百姓献给耶和华神的祭肉;不准献祭的人先烧脂油,还和会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(跟她们睡觉)。在神的会幕里做这些事,根本不把神放眼里,肆无忌惮。他们渺视神,心里没有神。

